本招标项目土方清运及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该项目土方清运及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虞山街道
2.1.2建设规模:地块区域土方清运约40000 立方米,地块内**砂石路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同步建设配套成品公厕一座、成品岗亭一座、监控点位 7 个、污水管道 52 米、自来水管道 757 米、弱电管 437 米、强电管道 130 米、路灯 4 盏及 3 米高围网 511 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98万元
2.1.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4月28 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石方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本工程采用电子方式报名,请申请人于2026-3-6(至)2026-3-10(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按公告4.2条要求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称:工程名称+企业名称)发送到指定QQ邮箱帐号(****@qq.com),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并支付完成后,招标代理将向投标申请人单独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
4.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以下资料均采用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自拟);
注:报名申请表上须准确填写授权委托人、委托人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表中授权委托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开标等程序中一切事项的接收与决策;加急标书代写
4.2.2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4.2.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2.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6年3月12日09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网平台上发布。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0日。
10.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海虞镇河滨路100-5号
联系人:王丹婷
电话:0512-****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