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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县环城路135号135-3至135-13号10间店房产面积有误撤销公告信息的复函》(周财资〔2026〕8号),现决定撤销本项目竞价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撤销**县狮城镇环城路135号10间店面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编号:****)竞价活动。
二、竞价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三、项目竞价活动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请相关意向方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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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
附件:
关于**县环城路135号135-3至135-13号10间店房产面积有误撤销公告信息的复函2.jpg 关于**县环城路135号135-3至135-13号10间店房产面积有误撤销公告信息的复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