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6〕55号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审批
广东-佛山-高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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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时间:2026-03-0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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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申请对**市****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规划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调整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市****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

三、项目位置:**市**区明城镇**一路以西、仙峰路以南

四、申报类型:规划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市****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地下车库边线略有调整,建筑面积由原来8765.78平方米减少至8757.60平方米;地下车库内部配套设施用房、车位有所调整,车位数量由原来242个增加至245个。

2、1#楼与2#楼的连廊归到1#楼表示,面积计入到1#楼;1#楼屋面楼梯间、电梯机房略有调整,屋面补充烟井出口表达;因结构需要,1#楼屋面需增设构造柱、拉梁连结屋面四周的装饰造型;因该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有变化,1#楼原四至十五层27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为四至十八层345套。1#楼调整后建筑面积增加10.96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23.19平方米,基底面积增加41.96平方米,即调整后建筑面积25461.63平方米,计容面积24176.22平方米,基底面积2715.61平方米。

3、2#楼不表示与1#楼连接的连廊,2#楼的电梯尺寸略有缩小,2#楼调整后建筑面积减少8.78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13.83平方米,基底面积减少38.72平方米,即调整后建筑面积3496.82平方米,计容面积3440.11平方米,基底面积1691.13平方米。

4、项目总平面方案绿地、1#与2#之间消防车道走向有所调整,并结合单体方案面积变化调整项目指标,调整后总平面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2772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716.05平方米,容积率面积27616.34平方米,基底面积4407.59平方米,容积率1.00,建筑密度15.90%,绿地率36.92%,设置停车位250个(其中地下停车位245个)。(详见公示总平面)

经审核,**市****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方案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16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竹园路19号 ******局**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h@gaoming.****.cn

3.联系电话:0757-****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无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局

2026年3月6日


**市****园区邻里中心总平面(修改方案).pdf

**市****园区邻里中心总平面(原来审批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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