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数字化牵引单位,****公司、****公司、****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按照《****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肇工信函〔2025〕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总第七批)****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食品饮料预制菜、新材料6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产品服务、供应链管理、信息安全等关键环节的单个或多个应用场景,使用“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改造项目。
为满足数字化转型的丰富需求,试点行业中小企业可自主选择与牵引单位、集成服务企业、软硬件企业等一方或多方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需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产品和服务清单、价格明细等内容)。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属于**市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食品饮料预制菜、新材料6个细分行业的中小型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可登录工信部统一认证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https://baosong.****.cn/ScaleTest。
(三)申报单位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四)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多个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后续项目评审时将合并评审,一次性合并核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费用。
(五)申报项目的合同应为被改造企业与任意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运营商、牵引单位、服务商)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需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产品和服务清单、价格明细等内容),改造项目所应用的产品和服务原则上应在**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范围内(以最新公布的为准:https://www.****.cn/zqgxj/gkmlpt/content/3/3206/post_****156.html#4059)。如改造项目所实际使用的数字化产品不在现有产品清单,相关单位须按要求向我局提交产品和服务入库申报材料,待通过审核并获取产品编码后可纳入产品和服务目录。产品和服务价格应符合市场合理性,坚决防止虚高价格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申报项目须在2023年10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启动、实施、完成,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付款凭证时间均在此时间段内。
(七)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市行政区域内,对应申报主体只能有一个,不允许联合申报。
(八)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且未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九)申报项目数字化改造成效明显,须从创新、市场、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方面提出不少于3项可量化、可考核的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须已完工,并提供完整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报价单、验收单、发票、付款凭证、数字化水平等级证明、企业现场和数字化设备照片、数字化系统运行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对符合****分行业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不含税)30%给予事后补助。为打造一批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示范样本,鼓励中小企业“看样学样”,设立普惠项目奖补和标杆项目奖补两个档次。每个普惠项目奖补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原则上专项资金优先保障普惠项目奖补落实,标杆项目视普惠项目申报及奖补情况,另行组织遴选工作。
核定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费用主要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大模型一体机、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支出,不包括实施费、定制费、培训费、维保费等相关支出,不含税;按照合同、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三单最小核定项目投入费用。且改造项目所应用的产品和服务,须入库我市产品和服务库。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供完整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包括《2026年第一批(总第七批)****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已完工项目申报书》(附件1)、承诺书、项目申请表、申报项目投资清单、项目合同盖章扫描件、项目开票记录、项目付款凭证、改造项目内部验收报告或验收单、项目改造方案、改造后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截图(https://zjtx.****.cn)、改造项目应用的软件系统运行界面截图、“绩效指标”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信用中国”(https://www.****.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佐证材料等。
注意:项目名称统一命名为“公司名称+数字化改造项目”,如“XX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上述相关申报材料需编制页码及目录并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包括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刻录光盘一份、加盖骑缝章的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
五、工作流程
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单位应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符合要求、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于3月30****信息化局正式报送项目推荐函(模板详见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各一份)、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材料。
****信息化局结合项目申报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认定以及财务专项审核工作,形成书面结论。按程序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项目入库评审工作(视工作实际组织含书面评审和现场检查),并出具项目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入库合规性审核和优先排序的依据。
六、其他说明
(一)专项资金按申请顺序用完即止;根据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数量情况,在不超过扶持对象可享受的最高扶持标准内,适当下调扶持比例和金额。
(二)资金项目如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项目单位需提供佐证材料,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说明,包括与关联方发生产品服务交易的原因、价格公允性等,确保企业投入真实、奖补公平公正。
****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资金项目申报,省级城市试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四)后续如有依据省、市有关文件通知要求需作调整的事项,****信息化局另行通知。
附件:1.2026年第一批(总第七批)****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已完工项目申报书(模板,含封面和目录)
2.****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参考模板)
3.关于推荐2026年第一批(总第七批)****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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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
(联系人:吴柱韬、吴润宗,联系电话:0758-****401,地址:**市**区**路49号市府大院6号楼305室,电子邮箱:zqxx@zhaoqing.****.cn)
附件1:2026年第一批(总第七批)****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已完工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关于推荐2026年第一批(总第七批)****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