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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1979XH | 建设单位法人:郑侨宾 |
| 张庆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惠****开发区 |
| **省**市**区大亚湾区疏港大道9号 |
| ****改扩建项目(分输站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41-油气仓储 |
| 建设地点: | **惠****开发区 **惠****开发区 |
| 经度:114.569722 纬度: 22.694722 | ****机关:****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9 |
| 惠市环(大亚湾)建〔2025〕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01979XH001V |
| 2025-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400 |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7492885 | 验收监测单位:**天鉴检测****公司 |
| 914********5920131 | 竣工时间:2025-09-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landingenv.com/nd.jsp?fromColId=138 id=788#_np=138_1033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与环评审批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在**市大亚湾区**港区现有厂区用地内建设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将现有一期罐区的2个10000m3柴油储罐改成汽油储罐,并调整2个储罐的周转次数、周转量及新增配套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同时调整全厂进出库比例。 2、将三期罐区的罐组全部拆除,拆除后再原位置上**1座油库分输站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周转能力为250万吨/年。 改建后,全厂总库容由15.5万m3减为12.9万m3,总周转量从140万吨/年提高到15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分输站一期)验收内容为:将三期罐区的罐组全部拆除,拆除后再原位置上**1座油库分输站一期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周转能力为150万吨/年。 |
| 实际建设内容未超环评审批。一期罐区及分输站二期工程待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油品储运生产工艺:①油品卸船/管道收油→油品装船发油/油品装车发油/油品管道发油;②清罐工艺:倒油→系统隔离→底油处理→储油罐通风→人工清罐作业→封罐;③分输站生产工艺:(正输)**油库储罐来油→给油泵→计量撬→外输泵→调压→**泵站;④(分输)**分输清管站发送清管器、来油→过滤器→进站调节阀→计量撬→**油库相应储罐;⑤(泄压)**分输清管站来油→进站泄压阀→泄压罐(混油罐);⑥(混油回掺)**分输清管站来油→过滤器→调节阀→混油罐→转油泵→油品进入**油库相应储罐;⑦(汽油混油装车)汽油混油→混油罐→混油装车泵→专车运送至炼厂进行回炼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油品储运生产工艺:①分输站生产工艺:(分输)**分输清管站发送清管器、来油→过滤器→进站调节阀→计量撬→**油库相应储罐;②(泄压)**分输清管站来油→进站泄压阀→泄压罐(混油罐);③(混油回掺)**分输清管站来油→过滤器→调节阀→混油罐→转油泵→油品进入**油库相应储罐;④(汽油混油装车)汽油混油→混油罐→混油装车泵→专车运送至炼厂进行回炼处理。 |
| 分输站一期(下载)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施工期间规范设施拆除流程,对地上计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石油产品储存设施等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企业应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妥善处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属危险废物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2、按雨污分流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系统。清罐废液、切水废液等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处理厂处理。3、落实生产废气的收集与治理措施。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相应的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设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施工期已规范设施拆除流程,对地上计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石油产品储存设施等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企业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妥善处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属危险废物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2、清罐废液、切水废液等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处理厂处理。3、项目分输站汽油和汽油混油装车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依托原有“干式吸附法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6m排气筒(DA001)排放;混油罐储存挥发、柴油混油装车、清罐等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4、项目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检测报告,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的原则,落实处置措施,已做好防风、防雨、防腐、防渗、防溢漏等措施。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 项目(分输站一期)环保设施/措施与环评审批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量控制指标: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77.17吨/年,总量指标来源于现有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量控制在411.55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输站一期动静密封点VOCs排放量为21.50kg。 |
| 未超出环评审批总量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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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215 | 411.55 | 0 | 0 | 0.215 | 0.215 | / |
| 1 | 油气回收系统 |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 | 依托现有1套“干式吸附法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经1根6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企业实际运行情况,不能回掺混油产生量较少,调试运营期间混油产生量较少,达不到装车外运条件。因此本次验收检测未开展装车有组织废气“干式吸附法油气回收系统”的监测。该装置为混油装车依托废气处理设施,该装置已配套现有储罐装车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多年来已纳入日常检测并正常运行。 |
| 1 | 降噪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经距离衰减等措施。 | 根据**天鉴检测****公司(报告编号:JC-HY250035-1、JC-HY250035-2)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设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 | 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的原则,落实处置措施,已做好防风、防雨、防腐、防渗、防溢漏等措施。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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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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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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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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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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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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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