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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26-03-05
2、项目名称:****蔬菜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1)如果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商,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①企业最新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等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页复印件,生产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
③如食品生产商与品牌商非同一家企业,须提供所投商品品牌商的有效授权书,不是一级授权的须提供完整合法的授权链条证明(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如果供应商为授权经销商(含品牌商、代理商等),除应提供其所投产品全部食品生产商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文件、并加盖公章:
①企业最新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等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备案资料;
③所投商品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不是一级授权的须提供完整合法的授权链条证明(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商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现更改为:“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相关内容全部删除。
以上内容均以变更后为准,特此说明。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剑秋路15号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