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7月)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1日公告了国道109线**市过境改线工程(**峪文化长廊改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省省道网规划(2021年—2035年)》中普通国道“8纵16横多联”横向骨架中一条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国道过境通行能力,解决既有国道穿城存在的拥堵、安全、污染等问题的需要。同时,项目的建设对于优化区域路网结构、保障交通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位于**市**区、**县境内,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起点位于**区西村乡**村附近,接既有国道109线,向西经**区破鲁堡乡,**县鹊儿山镇、张家场乡、三屯乡终点位于**县云兴镇**村附近,与既有国道109相接。路线全长49.329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项目路线全长49.329公里,其中**段48.329公里,改造利用省道227线1公里。全线设桥梁1675米/9座(其中:大桥1537.5米/7座,中桥137.5米/2座),涵洞83道,平面交叉22处,通道11道,管线交叉2处。投资概算8.67亿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2。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2-****380 地址:**省**市平**兴云街2799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保护中心****公司)
联系人:景先生 电话:0351-****512 E-mail:sxjthb@126.com
地址:**市武洛街27号 邮编:03003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本项目沿线居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住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次公告公布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宝贵意见反馈给****,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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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