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和****处理厂设备类资产和构筑物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6日 17:45 |
| 预算金额 | ¥181.45272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4****143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营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冀 0873-****3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一行路66号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艺 184****1433 | ||
| 附件1 | 签到表及专家论证表.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和****处理厂设备类资产和构筑物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生活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及配套设施1套,采用热解气化焚烧工艺,日处理垃圾8T,烟气排放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构筑物部分包****结构厂房、厂内土建、循环水池等工程量,地磅称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蓄水池、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按现场实物审计。具体技术指标以项目设计图纸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81.45272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采购符合“云财采〔2018〕18号、红财采发〔2019〕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情形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见附件2)和《****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红财采发〔2019〕5号,见附件3)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本项目符合该情形,理由如下:本项目为回收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处理厂设备类资产和构筑物。该资产为乙方独家建设、独家所有,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目前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供应商。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乙方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路36号建工大厦13层1315号
2026-03-09至2026-03-13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和营镇
联系电话:王冀 0873-****32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环城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873-****17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一行路66号二楼
联系电话:黄艺 184****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