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024)164号地块住宅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P(2024)164号地块住宅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组织了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已经招标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委托人员管理费为750万元。2)产品提升服务费为:受托管理方退出时点的项目实际销售额*1.3%(基准费率)。
服务期限(履约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以集中交付开始日为准)满6个月为止(暂定27个月。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全盘经营方案对应的开发周期为准)。
质量目标:所有工程项目均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住宅交付还需满足销售合同中关于交付标准部分及招标人对本项目住宅的交付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樊斌
第二中标候选人:**建管(上****公司
投标报价:1)委托人员管理费为750万元。2)产品提升服务费为:受托管理方退出时点的项目实际销售额*1.2%(基准费率)。
服务期限(履约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以集中交付开始日为准)满6个月为止(暂定27个月。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全盘经营方案对应的开发周期为准)。
质量目标:所有工程项目均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住宅交付还需满足销售合同中关于交付标准部分及招标人对本项目住宅的交付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吕振
第三中标候选人:**车都****公司
投标报价:1)委托人员管理费为740万元。2)产品提升服务费为:受托管理方退出时点的项目实际销售额*1.3%(基准费率)。
服务期限(履约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以集中交付开始日为准)满6个月为止(暂定27个月。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全盘经营方案对应的开发周期为准)。
质量目标:所有工程项目均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住宅交付还需满足销售合同中关于交付标准部分及招标人对本项目住宅的交付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姜鹏飞
公示发布媒介: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03月06日——2026年03月09日。
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公司受理项目质疑(异****管理部,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027-****6246。
招标人:****
地址:**市江****工业园光谷建设大厦18层
联系人:肖宇
电话:134****89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5层
联系人:李祥峰、王谦、吴文博
电话:130****3995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