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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24-13、24-17、24-19三个地块)租赁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3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3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省**市坪****社区 |
| 面积/数量 | 113.00亩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8年(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 招租底价 | 600元/亩/年(租金按照净耕地面积计算,本次招标的土地净耕地面积37.574亩,租金最低价为600元/亩/年,即按37.574亩×600元/亩/年×8年进行计算总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主要用于农业种植兼具农业科技创新、智慧农业示范) | ||
| 履约条件 | (一)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租赁合同。如签订租赁合同前中标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扣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租金按年支付。 (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需按租赁合同履行。若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则合同终止,中标人需将相关青苗及附着物按招标人要求清理后,交回土地。所缴纳的租金,由招标人依据合同及实际情况扣除已发生的租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将结余租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政府因城市规划、基于公共利益或维护法定权益需要等原因需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农田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并按出租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退场。 (五)违约责任:中标方有违反以下要求行为的,由出租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用地: 1.弃耕抛荒(指未经出租方批准,中标方不进行耕种,致使土地荒芜)的;中标方弃耕抛荒达到6个月的,出租方应当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土地; 2.不按合同约定擅自建设各类设施或者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相关设施的; 3.擅自将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的,或者通过将土地、永久基本农田生产发包、分包等方式将土地全部或部分交给第三人使用的; 4.违反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5.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的; 6.严禁中标方以本合同所涉基本农田的相关权益,向金融机构等任何主体通过抵押贷款、民间借贷等任何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方式进行处置。 (六)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由承租人投资建设和维护,建设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七)承租期间,中标方应配合招标方举办各类农业文化推广宣传活动。 (八)其他履约条件详见第四章《**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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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根据《**市乡村振**协作交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乡村**规〔2024〕2 号)等相关规定,****受****委托,就**市**区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24-13、24-17、24-19三个地块)租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土地基本情况:本次招标标的****社区,总面积113.004亩(因系统仅支持显示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本项目实际总面积为113.004亩,各意向单位后续报价及合同签订均以此实际面积为准),其中净耕地面积37.574亩(含永久基本农田25.358亩,一般耕地12.216亩),土壤类型主要为砂壤土,耕地类型主要为水浇地。项目其他关键信息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二、投标时间、地点、投标期限、投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投标,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投标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准备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投标人可至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承租方)”进行了解;“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可至阳光租赁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同时下载“****集团CA下载”。相关链接如下: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电子标服务 1.投标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投标保证金¥3607.10元(大写:叁仟陆佰零柒元壹角)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网站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三、异议(质疑)和澄清 1.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0日(日历日)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标书代写 2.澄清事项:****集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至少15日(日历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5日(日历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3.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集团咨询或反馈。 四、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根据《****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测算,资产租赁业务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中标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2.中标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交易结果****集团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五、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1.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日内,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带息原路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天数从投标保证金到账日至中标结果公示期最后一日止。 2. 租赁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自拟),交易集团在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的5日内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带息原路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天数从投标保证金到账日至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之日止。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地址:通过阳光租赁平台(https://rent.****.com)下载。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招标公告起止时间一致。 八、开标地点:阳光租赁平台开标大厅。 九、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十、因历史遗留问题,本次招标地块存在下述情况,投标人需确认对物业当前现状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风险: 1.部分地块上已有的生产设施、辅助设施由原租赁单位(**市****公司)、**单位与菜农建设,原租赁单位与**单位之间存在纠纷,若因相关纠纷导致中标人无法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个月内实际经营,招标人中标人可协商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双方责任。 2.地块现存菜农(共5家),中标后,中标人须积极与菜农沟通协商,原则上应全部接收菜农,为避免土地撂荒及群体性事件发生,中标人不得强行清退农户,租赁合同生效后,农户占用期间,中标人可按中标价标准向农户收取占用费。 3.中标人须保障农田正常运作,不得造成土地撂荒,保证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纠纷。若中标人实际经营受阻(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无法使用、农事活动受限等),中标人经与招标人协商,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此种情形下,招标人只负责无息退还中标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得就该事项另行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补偿、主张违约金、要求赔偿损失等)。 十一、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并慎重决定投标行为,公告期间,意向方可就相关情况联系原租赁单位(张先生,联系电话:138****2973)进行了解。意向方一旦做出投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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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一年租金标准一次性向招租人支付租赁保证金。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投标人少于3个的,重新招标。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投标人少于3个的,重新招标。 | ||
项目日程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03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03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材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公司公章),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承租后承租用途须符合农业产业规划和地块的功能(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不存在以下情形(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投标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在执行期内; (2)投标人有租赁土地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截标之日倒算,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自成立之日起算)因农业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租后不允许转租、分租(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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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上传报名资料,资****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为准,投标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三章。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607.1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龙田街道**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 联系人 | 杨工/李工 | 联系方式 | 0755-****449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市乡村振**协作交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乡村**规〔2024〕2 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标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招标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投标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中标租金金额。 5.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标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标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集团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6.2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6.3经相****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4经相****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集团损失的,****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中标人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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