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37.9平方米 |
| 挂牌价:87.0万元 | 保证金:2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 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市**区便河边198号东103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137.9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地点:**市**区便河边198号 | ||
| 联系人:万经理 | ||
| 联系人电话:158****6616 |
1、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与提供给竞买人的宣传资料内容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标的权属证书、标的清单、评估报告等文件,若与标的实际有差异,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2、标的为空置状态,拍卖人按标的现状进行展示、拍卖和交付,拍卖人已按标的现状履行瑕疵告知义务,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前自行对标的进行仔细勘查,一旦参加竞买,即为接受、认可所拍标的的现状。(包括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瑕疵),不享有瑕疵请求权,其竞买结果由竞买人负责。
3、委托人有权撤销拍卖会或拍卖标的,拍卖人将如数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4、拍卖成交后,标的房、****中心最终办理的权证面积为准,最终办理的权证面积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面积误差为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
5、本次转让标的用途为住宅用地/住宅,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2套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自管产,经向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即为接受、认可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承担在过户手续时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如政策调整,买受人可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选择缴纳土地收益金,保持划拨性质,土地收益金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1存在漏水情况,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交付,委托人不负责维修。
1、本次拍卖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任何税费。转让产权中涉及转让双方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权属登记、使用公共设施费用、行政规费等支出)均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各自缴纳,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是对竞买成功的书面确认,不影响竞买已成交的事实与法律效力。买受人成交后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所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委托人不予退还),并应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买受人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与委托人签署《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签署《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全额缴纳成交价款,缴款后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手续。成交价款缴纳逾期超过20天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本次成交,重新拍卖,所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委托人不予退还)。
4、成交价款支付完成后30天内委托人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拍卖成交前欠缴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款项由委托人负责承担。拍卖成交后一切因买受人使用标的物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水、电、空调、通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的房屋供水、供电、管道煤气的重新开户、变更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4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4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87.0万元 | |
|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
| 增价幅度:0.5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保证金约定事宜: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买受人保证金(20万元)转为成交价款转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原路退还,违约的除外。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价高则得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2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售面积(㎡)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1 | **市**区便河边198号东103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37.9 | **市 **区 |
87 | 20 | 0.5 |
| 2 | **市**区便河边198号东104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40.83 | **市 **区 |
88.85 | 20 | 0.5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省级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www.****.org:1848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3月06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16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在**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发布的《重要信息披露》《交易须知》《受让方资格条件》等(以下简称“竞买文件”)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价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价人在**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文件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竞得后,竞得人须按照《交易公告》和竞买文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八、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万经理158****6616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1-****5137
****
2026年03月06日
1、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能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意向竞买人请在竞买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