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水库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水库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郭茨口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安****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服务范围:安****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服务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报告、配合并协助采购人召开验收会议、验收会后完成相应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和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回执等竣工验收需要通过的一切服务工作,以及在此过程中其他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蓄水阶段)的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确保通过竣工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之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毕玉亭、林艳、范海英、孙冬梅、周传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肆拾元整(19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市誓节镇街道、**市桐汭街道**路桐汭大厦11楼、**市桐汭街道绥安路绥**天地C7栋4楼,联系电话:罗先生 138****0711、何女士 180****303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水库****公司提出投诉。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库****公司
地址:**市誓节镇街道、**市桐汭街道**路桐汭大厦11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 138****0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桐汭街道绥安路绥**天地C7栋4楼
联系方式:180****3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0****3039
4.监督单位
名称:****、****水库****公司
地址:**市誓节镇街道、**市桐汭街道**路桐汭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8****0711
十、附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