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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攀钢钒焦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攀钢钒焦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运营单位:攀枝****公司
设计和总包单位:中冶焦耐(大****公司
工程监理及环境工程监理单位:攀钢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市**弄弄坪攀钢钒焦化工序内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实际总投资:99467.1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371.38万元。
二、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原则上与环评文件评价范围一致。根据本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内容为:攀钢钒焦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采用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的形式,本次验收为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验收范围主要为:二期工程涉及的拆除工程、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二期工程涉及的“以新带老”环保工程等;二期工程验收内容为:二期工程建设情况、二期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二期工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二期工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期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减排量、二期工程环境管理情况等。
三、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见验收监测报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单位:赵工 182****0032
2、建设单位:贺工 189****6329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