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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文件,本项目属于“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39、印刷”和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市****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并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在建设方的配合之下,我单位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我单位对《聚达数字化环保包装材料制造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聚达数字化环保包装材料制造总部项目位于**市小榄镇东成路169号,项目总用地面积3960平方米,建筑面积7822.56平方米。项目年产日用品包装膜袋2036吨、食品包装膜袋1578吨、化妆品包装膜袋30吨。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洪达明
通讯地址:**市小榄镇东成路169号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市****公司
联系人:黄志明
通讯地址:****社区同乐大街三路1****花园骄阳居107卡底层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