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238号)要求,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实施范围
按照30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服务中心审核、市级审定的方式,在全市27个涉农乡镇(街道)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建设。
三、主要目标
培育提升一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生产能力,适度扩大经营规模,以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小麦、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为重点,集成推**稻叠盘暗化育秧、小麦免耕带旋播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一批高产技术模式,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在不遭遇极端灾害天气、地质灾害等减产因素影响下,实施主体单产产量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以上,全市示范面积20万亩次以上,带动所在片区农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
四、建设内容
(一)支持良种良法技物配套。大力推广主要粮油作物主导品种、当家品种和“稻香杯”获奖品种等高产优质品种,每个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1个以上。集成示范推**稻集中育秧和机插秧、小麦免耕带旋机械直播和“一喷三防”、玉米密植、油菜抗湿直播和分段机收等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突出抓好油菜抗湿直播、小麦免耕带旋机械直播、水稻暗化催芽、水稻育秧专用拌种剂、机插秧育苗专用肥和粮油作物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关键技物配套技术2套以上。
(二)支持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改善。支持主体结合确定的单产提升作物和配套技术,针对性的开展土壤改良、提升耕地质量,购置水稻集中育秧、工厂化育秧、小麦油菜专用播种机等设施设备,******中心、提灌、仓储、烘干、病虫害防控等设施设备。
五、支持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支持对象。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一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且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单****农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社或村集体经济补助不超过50万元;其中,良种良法技物配套,单季作物补助50元/亩,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改善,按照70%比例补贴机械类设备,按照400元/亩补贴撂荒治理。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主体申报、过程记录、核实测产、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资金拨付等程序实施。
(一)主体申报。****中心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实施主体原则上在储备对象中选取。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设施设备建设等基本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过程记录。项目实施主体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在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关键技术应用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建立一主体一档案。
(三)核实测产。作物收获季节,项目承担主****服务中心申请测产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项目主体随机抽测复检(重点抽查复核300亩以上种植主体)。对照申报面积和目标单产等情况,核实主体面积完成情况和增产效果。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主体准备验收相关材料,县级****财政局****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验收,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建立完善项目实施档案。
(五)结果公示。属地乡镇要在公示栏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市农业农村局验收结束后再次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反映有异议的进行再次核实。
(六)资金拨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核实测产、项目验收、公示结果等情况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七、资金概算及管理
(一)资金概算
2025年,计划实施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为****农场91个,******社25个,**市红石****联合社等8个,曹坤等37个种粮大户,财政补贴1000万元。
| 支持对象 |
建设内容 |
财政补助(万元) |
| 家庭农场 |
良种良法技物配套 |
293.31 |
| 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改善 |
185.05 |
|
| 种粮大户 |
良种良法技物配套 |
59.695 |
| 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改善 |
51.92 |
|
| 农民**社 |
良种良法技物配套 |
230.7 |
| 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改善 |
154.58 |
|
| 村集体组织 |
良种良法技物配套 |
12.495 |
| 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改善 |
12.25 |
|
| 合计 |
|
1000 |
(二)严格资金用途
****农业农村厅2025年项目管理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纳入良种良法示范推广物化补贴的主体,以现金补助方式支持主体推广使用良种良法,示范推广面积不得低于30亩。
(三)严格程序
做好项目支持对象的推荐、甄别、遴选工作。按照“两上两下”原则,****中心依据项目储备条件,把发展势头强劲、有培育前景的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初筛,****政府****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科教股、农经股、植保站、动科站专家对乡镇业务部门推荐上来的粮油类经营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评审,对评审确定的主体组织专业人员全覆盖实地查看、甄别,形成项目实施主体名单(见附件)。
八、实施时间及进度
(一)培训辅导(2025年12月30日前)
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组织项目启动及建设管理培训,明确原则、目标、程序和要求,****农业农村局编报备案主体实施方案,农技中心统一组织开展高产技术培训,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项目实施及过程监管(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
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并加强过程指导和服务,监督关口前移。
(三)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2026年1月至10月)
项目实施主体在完成项目建设后,及时提交申请验收和项目建设总结,****财政局组成验收工作组,实地开展检查验收。对建设内容为良种良法技物配套的实施项目,按作物收获时节开展粮油测产,小麦、油菜等小春作物测产工作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玉米、水稻等大春作物测产工作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同时,委托三方机构开展审计,验收及审计合格后,通过对公账户,将补助资金兑现到位。
(四)总结考评(2026年10月底前)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建设主体,认真开展绩效考评,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成效,并逐级上报。
附件:1. 2025年****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农场)实施主体名单
2. 2025年****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民专合社)实施主体名单
3. 2025年****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村集体经济)实施主体名单
4. 2025年****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种粮大户)实施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