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 | |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路大修工程(北外环-太极大道)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开发区**管委会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叁万肆仟捌佰伍拾叁元捌角柒分(****4853.87元) | |
| 工期:24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徐锋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 证书编号:皖234********61258、皖**B(2017)****60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一地六县”城镇化补短板项目经一路(郎川大道一伍员路)道路工程(重新招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公司 |
| 地址:**省****办事处张锦社区上庄组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玖万零叁佰捌拾元柒角肆分(****0380.74元) | |
| 工期:24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袁正会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 证书编号:皖 234********92153、皖**B(2020)****37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智慧泊车-集镇西侧建设项目(企业及项目经理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泰润****公司 |
| 地址:**省****社区滨河路05号-45(四合乡青年产业园)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伍万壹仟陆佰肆拾肆元整(****1644.00元) | |
| 工期:24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刘少千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 证书编号:皖234********27264、皖**B(2018)****68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城河(增谷路至万桂山北路段)生态隔离带工程(企业及项目经理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2、******公司: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3、******公司:未提供投标人资格业绩,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4、******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5、****公司、******公司、****公司:项目经理社保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6、******公司:项目经理未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7、******公司: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签字不全,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3月06日-2026年03月09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63-****80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雪芳,联系电话:182****15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