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G3012-草湖-G314公路(草湖-G314 段)(第一合同段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刘晗
联系电话: 155****6338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桩基数量,单根长度,总长度,上面清单已列,此为暂定,以现场实际施工而定。
2、合同清单报价均为含税报价,含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同单价为包干单价,所报单价包含:1、钻孔平台的搭设;2、钻孔;3、混凝土进场施工便道维护及场内便道的修建,护壁、泥浆池开挖、清理、恢复,护筒埋设、割除;4、振捣;5、桩基础施工混凝土灌注及钢筋笼吊装(卸车及入孔吊装),枕木、垫石等辅助材料;6、弃渣外运至甲方指定弃土场(含装车);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配合迎检,按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配合桩基检测,施工设备进出场等一切所需的主要工序和上述未明示但实际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辅助工序包括的全部内容,分包人应严格控制桩基充盈系数,暂定1.09,超耗部分由分包人承担(进场后双方现场实测数据作为约定系数);8、工程量的计算:承台底或系梁底部至桩底设计长度,冒桩和虚桩长度含单价中不计算费用(系梁破桩头工程量不含在消耗系数范围内);9、桩基检测如出现不合格桩则总包人不予结算,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照要求重新施作,且分包人承担不合格桩的费用;10、单价包含钢筋场至作业面的钢筋笼运输费用;11、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空钻深度,由总包人负责向业主办理签证,若签证办理成功,根据签证,向分包人办理结算,若签证无法通过,则总包人对此部分不予结算,分包人不得索赔。12、材料的二次倒运费用。
4、其他说明:
(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综合单价包含9%税费。
(2)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机械费、小型材料费、管理费、临建费(临时住房、场站建设)、机械进出场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包人考虑不周全的风险费用、保通费、临时用地、保险费、施工措施费等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直接和隐含费用。材料费(甲供材料总包人承担,除甲供材料外的其他全部材料均由分包人承担。甲供材为:混凝土、钢筋、声测管)
(3)社会关系协调(交警、路政、派出所、政府(兵地)等)由分包人自己进行协调并承担费用,总包人全力配合。
(4)临建:分包人完成红线内、外自有便道施工、养护、恢复工作;便道的恢复按谁施工谁恢复的原则;总包人提供小型预制构件场站建设混凝土及主要钢材,小型机具等附属材料、劳务费用由分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