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海绵城市(第三批)****车**广场海绵化改造等26个项目监理四标段中标结果公示**市2025年海绵城市(第三批)****车**广场海绵化改造等26个项目监理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无异议。
2026年3月5日****交易中心第4评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市2025年海绵城市(第三批)****车**广场海绵化改造等26个项目监理四标段1.2项目编号:****项目地址:**市市区。
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永明路(海河大道-黄河大道)东侧绿化带海绵化改造、**大道与**路交****社区公园、黄河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南角海绵型游园、**大道(永明路-朝霞路)南侧带状海绵型游园。
1.5监理周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1.6质量要求:合格。
1.7招标范围: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2.1定标时间:2026年3月5日2.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4室2.3定标方法:票决法三、中标人信息中标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38248A中标价(元):162000.00质量目标:合格监理周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资格条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田伏见;证书编号:****1112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公司以往服务质量好,技术力量强,信誉好。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五、公示媒介及时间: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公示时间:2026年3月7日-2026年3月9日六、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招标人:****地址:**市**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联系人:李洪波电话:130****8887邮箱:****@163.com代理机构:****地址:**市**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联系人:钟意强王赛联系电话:166********159****6229邮箱:****@qq.com(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事务中心监督部门代码:124********7152602地址:**市**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联系人:梁晓楠电话:0372-****019邮箱:****@163.com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