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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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2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经济开发区(平头岭)内

被投诉人:****

地址:****市**县廉州镇还珠南路28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1月23****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中标结果公告时间超时,违反法定信息公开要求。
2.评标结果未按最高档位计分,评分结果不公。
3.评分总分计算存在错误,违背数学计算逻辑及招标文件评分规则。
4.关于结果公告仅公布未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未公布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问题。
5.关于“采购代表人”身份的核实及委托审核问题。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1.(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1、2、3、5;投诉事项4投诉成立。本机关已对被投诉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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