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 | ||
| 工程名称 | ****中心**北岸“四洗”专项治理(二期)项目 | ||
| 建设地址 | **市**区、**区 | ||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 一是对市管道路市政排水管网239.27公里进行清淤,并采用CCTV/QV对洗管洗井后的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测及评估查清病害;二是本项目检测发现的III、IV级缺陷中可采用非开挖修复的部分;三是**路(**路一汕樟路)排水管道错混接改造及开挖。 | 合同价格 | 2820.2364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市****总院有限公司 | ||
| 设计单位 | **市****总院有限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市******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黄文全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林春秀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闫杭召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许少如 | 总监理工程师 | 黄爱雄 |
| 合同工期 | 2026-03-04 ~ 2026-09-04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汕质安登【2026】002号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