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26年农村公路水毁处治工程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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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06

项目名称 永**2026年农村公路水毁处治工程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市永**永**域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秉楠
联系人 马志国 联系电话 0951***3768
项目投资(万元) 130.75 环保投资(万元) 1.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09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道路实施全长6.66km,具体实施细则为:月玉公路过水路面处冬季易积水结冰且原过水路面破损严重,需在原过水路面基础上做复合式过水路面(涵洞为2-1.0米钢筋砼圆管涵);对金玉公路两侧路基边坡亏坡处做直立式护肩墙或者填筑土方,并在护肩墙上增设波形梁护栏;****基地路两侧路基边坡亏坡处填筑土方;对望东公路路肩塌陷处做仰斜式护肩墙,并在护肩墙上增设波形梁护栏。对原隆村口原银路路口设置雨水篦子、排水管、集水井,将路口积水引至集水井。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拆除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破碎后作为路基填料。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如果确需夜间施工,需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告知。
承诺:**** 张秉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秉楠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