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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5万吨农业有机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危废除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5万吨农业有机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危废除外)项目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营业执照见附件1),厂址位于**市**县大南坂镇腊山村,(东经:117°33\'27.36";北纬:24°04\'42.06")项目北侧为****公司,东侧为**工贸,西侧为金联丰****公司,****工厂,根据现场踏勘了解,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南侧的腊山村零星住户最近距离约55m。
公示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4月02日
项目链接: https://pan.**.com/s/1OxbFwY8kbeboj7ZHZh262g 提取码: tjq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