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铝工业废物无害化、**化综合利用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路西侧、龙池**侧****现有厂区内,依托“****年产20万吨再生铝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预处理车间和煅烧车间,购置雷蒙磨、甩干或打包压块和检测、研发等相关生产、研发及配套设备,年处理铝工业废物5.7万吨(其中利用铝屑4万吨900-200-08、900-006-09,外购或利用上下游企业铝灰渣1.7万吨321-026-48)。
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且危废暂存库贮存能力仍可满足厂区贮存需求,项目发生的变动为非重大变动,不属于《****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中涉及的重大变动情况,本次变动不会改变原环评文件的总体结论。
二、报告网络公式
本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已编制完成,报告链接:https://pan.****.cn/s/edaa26cd06bf?pwd=egDs提取码:egDs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祝莉
联系电话:181****1200
通讯地址:安****经济开发区**路西侧、龙池**侧
四、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长****公司
联系方式:155****1817
联系人:程工
联系地址:**市**区**路6686****广场B座10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