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抛丸生产线钝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受理时间 | 2026年2月3日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抛丸生产线钝化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工业园跃龙路108号 (坐标:东经112度24分47.839秒,北纬22度59分18.615秒) |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规模(内容) | 技改项目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实施,不新增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技改内容包括:(一)新增1条浸渗生产线,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机外壳前处理生产工艺前增加浸渗处理工艺;(二)新增1条有铬钝化表面处理生产线,对经浸渗处理后的5万件/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机外壳产能进行有铬钝化表面处理,其余经浸渗处理后的5万件/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机外壳产能按照现有工艺进行无铬钝化表面处理。技改完成后,全厂汽车零配件产能不变,年产汽车零配件1.8万吨。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主要为表面处理生产线废水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有铬钝化表面处理生产线产生的含铬废水(含劳保清洗废水)经独立的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一体化除铬设备+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超滤膜+一级RO+低温蒸发器)处理后回用于钝化后水洗工序,不外排;脱脂、活化、封闭、浸渗后水洗等不涉铬废水与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依托现有项目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混凝+絮凝+沉淀+接触氧化+MBR膜过滤)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浸渗工序的臭气影响。环评分析,项目所用浸渗原辅材料挥发性较低,且浸渗工序位于密闭罐体内进行,浸渗过程无有机废气排放,浸渗罐体开启时释放的少量臭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新增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主要环保措施:化学品空包装、药剂槽废槽液、含铬废水处理污泥、含铬浓缩废液、含铬废水处理单元废过滤材料、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主要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检修保养等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205
传 真:0758-****1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