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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扶领字〔20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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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次变更计划
的通知
****政府:
****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全扶领字〔2016〕92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变更计划的通知》(全扶领字〔2017〕8号)中部分项目进行再次变更。变更前项目计划与再次变更后项目计划具体情况见(附件),所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量不变。
此次下达的再次变更项目计划与资金使用,不得擅自更改项目上,你镇要严格按****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执行,确保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对挪用、挤占、浪费、贪污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县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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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3日
| **** 2017年6月3日印 |
(共印12份)
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再次变更计划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