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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A9LWEU818 | 建设单位法人:高** |
| 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叶 县 龚店 乡 ****开发区**二路中段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1#织造车间 |
| 年产11000吨高性能环保改性工程塑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6--053-塑料制品业 292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 |
| 经度:113.440556 纬度: 33.6913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08 |
| 平叶环审〔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0MA9LWEU818001Q |
| 2025-10-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6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0MA9LWEU8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00MA9LWEU8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11MA9GRJD85E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2025-11-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1 |
| 2026-0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2236 |
| (一)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31572-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废水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厂内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六)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和污染源相关台账,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当项目对外产生不利影响时,你公司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如出现环境违法、厂群环境污染纠纷及群众上访等问题,应立即无条件停止生产。 (八)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项目完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一)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31572-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废水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厂内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六)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和污染源相关台账,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当项目对外产生不利影响时,你公司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如出现环境违法、厂群环境污染纠纷及群众上访等问题,应立即无条件停止生产。 (八)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项目完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 分期验收;本项目平面布置及设备数量发生变化,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均未发生变化。 企业厂区布局调整优化,实际建设中危废暂存间与一般固废间位置进行了变动,敏感点、敏感受体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1000吨高性能环保改性工程塑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500吨高性能环保改性工程塑料 |
| 由于时长原因产能未能达到满负荷状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变动 | 实际建设情况:无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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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变动 | 实际建设情况:无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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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变动 | 实际建设情况:无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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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验收期间无废水产生 | 化粪池 | 验收期间无废水产生 |
| 1 | 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 |
| 2 | 集气罩+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 | 集气罩+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 | 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
| 1 | 厂区设置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各类一般固废 | 厂区已建设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各类一般固废 | |
| 2 | 设置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分类存放废机油及油桶废活性炭以及废催化剂,配设围堰地面进行防渗 | 已建设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分类存放废机油及油桶废活性炭以及废催化剂,配设围堰地面进行防渗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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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