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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猪场升级改扩建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及概要
项目名称:********猪场升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农场**分场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项目概况:****拟投资1000****猪场现有猪舍进行升级改造,配套建设1套猪粪发酵系统,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处理后的尾水用于租赁农田灌溉,不外排。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年出栏72000头仔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3****2555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人:艾工
联系电话:138****2534
电子信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7e0pNiBxoJnxbRKLsU7QJwpwd=6r2f 或登录生态环境部下载相关调查表格。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与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