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科创楼**工程项目代建单位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科创楼**工程项目代建单位采购项目
1.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校园内部,建筑占地面积约7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科创楼,****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劳动教育教室、****活动室、合班教室、标准教室并购置相关设备设施等,完善**区域内的室外附属工程。
1.3 代建范围:阶段性代建。
1.4 代建范围内投资控制目标:工程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2276.5927万元,工程费用1831.85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7.7705万元,预备费206.963万元。
1.5 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12个月;竣工验收合格后 90 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1.6 采购预算:71.53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2 供应商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情形。
2.4 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2.5 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2.6 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2.7 未被列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2.8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2.9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仅限参与房建类项目代建招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仅限参与房建类项目代建招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行业有其他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3.2 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11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3.3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25年9月至2026年2****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本条3.1款所要求的注册(登记)执业证书注册(登记)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供应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因政策原因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不能注册(登记)的,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可不注册(登记),但其执业证书不得在其他企业注册(登记))。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 3 月 6 日起至2026年 3 月 11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
4.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市**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501室)。
4.3 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4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加急标书代写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 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加急标书代写
6.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开标室(**市**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520室)。加急标书代写
6.4 未按本项目邀请公告第4条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购买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http://www.****.cn/)上发布。供应商从本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博古山路728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136****040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熊齐玉、申德彬、张志勇
联系电话:0731-****5118、150****9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