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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的规定,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低品位金属废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特发此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低品位金属废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选址:****园区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61777.8平方米(分两个地块,分别为40001平方米火法生产区、21776.8平方米湿法生产区),总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火法生产厂房15000平方米,内设烟化炉生产线1套及配套原辅料仓库和设备,以低品位废渣、自产低品位冰铜为原料,经预处理、烟化炉熔炼、沉降生产含金冰铜;**湿法生产厂房1100平方米,内设湿法冶炼生产线及配套电蒸馏装置和回转窑装置,其中酸泥(铅滤饼经硫酸化焙烧)、湿法浸出、还原提硒、硫化沉淀、蒸馏生产金属汞,自产烟灰经湿法中性浸出除杂、置换提镉、浓缩生产七水硫酸锌,中性渣经湿法浸出、萃取回收铟、锗、锡、铋等稀贵金属;配套**环保脱硫处理系统 、消防系统及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原有6万吨低品位金属废渣,实现有价金属及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彭杰158****5480
报告书编制单位:**泽****公司
公众意见表链接:链接:https://pan.**.com/s/1qDsRZA9jFY-89lghfqWxcw提取码:v3an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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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