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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27个采样点位(包含对照点3个,地块外1个,地块内2个),监测项目51项,检出污染物11种,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氨氮、pH、总氟化物、石油烃、滴滴涕,砷、镉、铜、铅、汞、镍、pH、石油烃、滴滴涕所有检出项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所有检出项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总氟化物所有检出项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2)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测定的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1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共采集地下水样品13组,包括2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70项,检出污染物17种,分别为pH、浊度、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钠、铁、锰,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砷、铝、硒,所有地下水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测定的其他项目均未检出。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风险筛选结果表明,地块检出的土壤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第二类用地(GB36600-2018)中规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故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