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6年3月6日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市本级2026年春季义务植树苗木及辅助服务项目进行了内部评审,由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未能选出合格的服务单位。为扎实推进2026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现重新启动本项目的采购程序,再次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名称:****关于**市本级2026年春季义务植树苗木及辅助服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180000元
(四)采购需求:木棉50株、黄花风铃木150株、紫花风铃木150株等苗木及其他服务(详见采购服务清单)
二、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供应商在人员安排、材料及设备调度等方面满足采购单位项目需求。供应商提供的苗木必须达到采购单位技术及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供应的苗木及服务(包含主材运费及辅材费如支撑木等费用),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必须安排1-2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项目进展实施前、中、后跟踪服务;提供的辅助管护服务包括挖坑、吊车、支撑、淋水管护等。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主体(持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经营范围,技术负责人具备林业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事项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根据采购服务清单,制定苗木主材和辅助服务报价方案;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近3年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业绩证明需提供**成功的业务案例合同复印件;
5.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有依法缴纳税收****公司承诺书;
6.上述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二)接收材料时间
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9日,逾期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不接收。
(三)接收材料地点
供应商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壮族自治区**市**大道7号****大院414室(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不接收邮寄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1-****119,177****3643
监督部门:****纪委******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12388(根据语音提示按2)
五、公告期限
2026年3月7日-3月9日
附件:采购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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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