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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鉴**流治理工程(**段)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鉴**流治理工程(**段)设备采购及安装(南岭、****电排站的泵组、闸门及测量监视系统)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鉴**流治理工程(**段)设备采购及安装(南岭、****电排站的泵组、闸门及测量监视系统)项目 | ||||||||||
| 公示名称 | 鉴**流治理工程(**段)设备采购及安装(南岭、****电排站的泵组、闸门及测量监视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3-06 09:30:00 | ||||||||||
| 评标情况 |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信用评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和投标报价部分评审,并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的汇总核算等工作。 3.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信用得分:10分,商务部分得分:20分,技术部分得分:33.81分,报价得分:29.80分 综合得分:93.61分 投标报价:****6789.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信用得分:10分,商务部分得分:14分,技术部分得分:28.96分,报价得分:29.63分 综合得分:82.59分 投标报价:****7278.0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县****公司 企业信用得分:10分,商务部分得分:15 分,技术部分得分:28.03 分,报价得分:29.42分 综合得分:82.45分 投标报价:****1407.12元 | ||||||||||
| 1 | **** | 913********004806Q | 1 | ****6789.00元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生产和安装工作(满足鉴**流治理 工程(**段)土建施工进度节点要求) | 营业执照:913********004806Q;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SFF-2023-29 | **县濉汴河活水工程--老汴河翻板闸工程 | / | / | / |
| 2 | ******公司 | 911********714037D | 2 | ****7278.05元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生产和安装工作(满足鉴**流治理工程(**段)土建施工进度节点要求)。 | 营业执照:911********714037D;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SFF-2024-14 | 中国电**电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闸门、启闭机等金结设备采购项目 | / | / | / |
| 3 | **县****公司 | 911********3754071 | 3 | ****1407.12元 | 1.本项目所有设备(包括泵组、闸门、测量监视系统等)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及安装调试,均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我方保证所供设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优质产品,无任何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3.若设备质量标准存在多个版本,我方将采用最高标准执行,确保设备质量达到最优水平 | 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生产和安装工作(满足鉴**流治理工程(**段)土建施工进度节点要求) | 营业执照:911********3754071;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SFF-2024-15 | **市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 |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主)茂****管理处,(成)中建八局****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迎宾路100号大院、 **市**区**七路33号大院1号第13层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蔡工/黄工 | 联系电话 | 0668-****288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668-****716 | ||||||||
| 联系地址 | **市迎宾路100号大院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3-08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3-11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