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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6
| 项目名称 | ****废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薛家镇吕墅东路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86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黑川健正 |
| 联系人 | 苏白英 | 联系电话 | 0519****6509 |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0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降低废气排放量,按最新环保管理要求,公司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了如下提升改造: 1、为进一步提升废气收集效果,加大了连续硫化机集气罩尺寸;为避免大径加硫罐开罐过程中废气散逸,在大径加硫罐罐体顶部增设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核算,提升3#排气筒风量至8500m3/h,可满足废气捕集要求。 2、增设5#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挤出、压延废气进行处理,尾气通过6#排气筒排放,根据“常环气[2024]2号”核算,活性炭更换频次为4次/年,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436吨/年; 3、增设6#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危险废物贮存废气进行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根据“常环气[2024]2号”核算,活性炭频次为4次/年,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144吨/年。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挤出、压延废气采取5#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6#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废气采取6#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硫化废气采取2#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新增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约0.58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
| 承诺:**** 黑川健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黑川健正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