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地 址∶位于**市金城镇后王家村东南 建设内容:****废渣综合利用项目为搬迁项目,公司原名为****公司,地址位于**市夏邱镇沟刘村东南230米,产能为年产机制砂50万吨、石子20万吨,2021年2月份通过我局审批,审批文号:莱环审[202113号。因企业经营原因,该项目搬迁到**市金城镇后王家村东南1910米处,原厂址生产设施拆除不再进行生产,本次迁项目批复后,原环评审批文件(莱环审[202113号)自动废止。本次迁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我局已进行处罚,项目原有颚式破碎机、振动筛脱水筛等设备11台套,新购置安装圆锥破碎机、洗砂机、脱水筛、振动筛球府机等设备 23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砂50万吨、石子20万吨。 开工时间:2025年1月2日 竣工时间:2025年7月10日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反馈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