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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二项目地块六位于**区永南**侧、**连接线西侧,调查地块属地块二中的地块六,位于**省**市**区城门镇湖际村。中心坐标:东经119.398902°,北纬25.991585°,面积34901平方米。调查地块四周均为规划的地块二用地。调查地块原为农田、民房、林地、寺庙,2005年起,地块内建设生产厂房(****文件柜厂)。根据《关于**区**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二项目选址意见的函》(选址函[2025]0059号)及《关于**区**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二项目规划指标的函》,(榕自然函〔2025〕596号),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文化居住综合用地(商业商务功能主导用地)(B2B1A2R)。该地块用途变更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检测项目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评价标准要求。地下水检测项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文)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故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商业商务文化居住综合用地(商业商务功能主导用地)(B2B1A2R)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