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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及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公司(资质证书编号:JZ****052),对长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5级,4级,3级培训收费标准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过程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结果
职业培训费收费标准
| 职业工种 | 职业编码 | 培训费收费标准(元/人) | ||
| 5级 | 4级 | 3级 | ||
| 健康照护师 (长期照护师) | 4-14-01-03 | 1700 | 2300 | 3000 |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6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认可本评估结果。公示无异议,按照评估结果执行收费。
受理异议部门:****计划财务部,0351-****066
****护理学院,0351-****203
监督电话:0351-****282
地址:山****大学街98号
邮编:030606
****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