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94号房产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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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睦南道94号房产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6-03-09 挂牌结束时间:2026-03-13
挂牌价: 1,192.0241 万元
租期:10年 年平均租金:119.20241万元 保证金:10万元
价格说明: 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标准为:115万元;租赁期内年租金每三年增长3% 第四年至第六年年租金标准为:118.45万元; 第七年至第九年年租金标准为:122.0035万元; 第十年年租金标准为:125.6636万元(若有竞价按竞价比例调整)。 本项目租赁保证金为:10万元。 本项目维养款为: 24.6万元。 合同期限:10年,无装修免租期。首期租金给付方式为: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屋租赁合同》当日起5日内须支付租赁保证金10万元、半年租金、维养款人民币 24.6万元。
面积: 1042㎡
位置: ****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022-****2150
项目负责人: 刘辉
联系电话: 022-****2162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睦南道94****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免租期限
**市**区睦南道94号房产
房产
****区睦南道94号
1042平方米
商业
交通便利
占用
房地证
房地证津字第101****01895号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租赁期限 年平均租金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形式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是否进场结算
1,192.0241
10年
119.20241万元
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标准为:115万元;租赁期内年租金每三年增长3% 第四年至第六年年租金标准为:118.45万元; 第七年至第九年年租金标准为:122.0035万元; 第十年年租金标准为:125.6636万元(若有竞价按竞价比例调整)。 本项目租赁保证金为:10万元。 本项目维养款为: 24.6万元。 合同期限:10年,无装修免租期。首期租金给付方式为: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屋租赁合同》当日起5日内须支付租赁保证金10万元、半年租金、维养款人民币 24.6万元。
半年付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10万元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屋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维养款、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返还; 3、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屋租赁合同》,支付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维养款、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流程原路径退回。
占用人不享有优先权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集团有限公司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勘查,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意向承租方相关资质材料通过出租方审核后,出租方开具《尽职调查确认函》,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尽职调查确认函》及通过审核后的相关资质材料(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2-****6862,勘查时间:工作日09:00—11:30 ;14:00—16:30)。 三、本项目租赁期限:10年(以双方达成出租合同中的约定交付日期作为租赁日期的起租时间)。租金按半年支付一次。 四、意向承租方须认可并使用出租方提供的本项目公示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办理承租登记,登****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承租申请等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出租方确认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函》及关于意向承租方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七、最终承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出租方提供的本项目公示版《房屋租赁合同》,支付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维养款、交易服务费,****公司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交易凭证出具后其交纳的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流程原路径退回。其它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返还。 八、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扣除承租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出租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不参与竞价的或参与竞价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承租方的; ③不同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承****集团有限公司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屋租赁合同》的; ⑤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屋租赁合同》当日起5日内未将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维养款****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承****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时间内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九、如遇政府拆迁、规划、整理收购等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房产。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块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一切后果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水电费、供暖费用按照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内统一标准收取,****政府政策调整。上述费用租期内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支付。 十一、本项目租赁业态须为餐饮、办公,其他业态不接受承租。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允许转租。 十四、本项目最终承租方须按照最终成交平均年租金5%的标准支付基础服务费。
1、****公司法人(非自然人、非个体工商、****公司)。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信息良好,无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情况。 3、意向承租方应守法经营,安全使用房产并及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改变房产用途。
1、本项目房产目前为占用状态。 2、本项目标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备查文件。 3、本项目出租房产面积最终承租方若有实测要求,可进行测量,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实测面积与披露面积的误差,并不影响该处标的物的年租金。 4、本项目出租房产原承租方合同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为其占用。本项目出租房产最终确定的承租方负责清理原租户,并自行承担清理行为所发生的法律争议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9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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