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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南涧县大**铅锌铜多金属矿勘探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省**州南涧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州南涧县,主要建设内容为铅锌铜多金属矿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总扰动土地面积2.7668公顷,均为临时占地。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生活区2处,建筑面积约1784平方米,采用彩钢瓦板房结构;开挖坑硐3个(PD1-PD3),累计进尺983米,配套建设硐口平台;开辟大型槽探区1处,开挖深度2.0-5.0米;设置工业场地2处,用于堆放探矿产生的渣土及机械设备;**场内交通运输道路约1500米,路面宽3.0-4.0米,为土质路面。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2.4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方案采取表土剥离、雨水排水沟等工程措施,配合工业场地及道路边坡绿化等植物措施,以及裸露区域临时覆盖、表土场编织袋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查明****储量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