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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县艺城水洛澜庭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北建工程建设****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水洛镇,主要建设内容为**集住宅、商业及配套服务设施于一体的综合性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32公顷,总建筑面积38648.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46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88.06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三栋框剪结构建筑,分别为25层一类高层住宅楼(含底层商业)、11层二类住宅楼及2层多层商业楼,设计住宅总户数192户,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方案采取永久排水沟、透水砖铺装、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配合绿化种植等植物措施,以及临时苫盖、排水渠、沉砂池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