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区电子胸腔镜采购项目
院内公开招标公告
****拟对**院区电子胸腔镜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榆溪大道93号
二、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标书)
采购电子胸腔内窥镜一套,要求具备满足特殊光早癌观察的高清晰度CCD, 视野角度:≥ 120°(常规焦距及近焦模式),景深:≥3-100mm,可与医院现有设备(奥林巴斯)配套使用。概算金额:29.6万元
实施地点:**市高新区榆溪大道93号
三、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
(工作日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高新区榆溪大道93号****行政楼109室
3.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12-****828
4.本公告发布媒介:****官网、院内公告栏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需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或纸质扫描件):
①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②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公告报名截止日期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文件需提供证明文件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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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