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南山嘴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审批
河北-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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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 发布机构: **县**嘴乡
成文日期: 2026-03-0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县**嘴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6-03-0818时21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项要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嘴乡已组织编制完成《**县**嘴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9月18日获围场****人民政府批准(围政复[2025]50号),现予以公布。

第一章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第一节 规划范围

规划分为乡域和乡镇府驻地两个层次。

乡域范围为**嘴乡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范围,共辖4个行政村,总面积约为174.93平方公里。

乡政府驻地范围:乡政府驻地为**嘴村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20.15公顷。

第二节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二章 发展定位
第一节 职能定位

**嘴乡以生态农牧产业为基础,以伊利石开发为特色,以清洁能源为支撑,以生态旅游为补充的生态型乡镇。

第二节 规划目标

立足**嘴乡的规划定位和规划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结合实际情况,从空间底线、结构效率、生活品质三个方面,建立了22项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到2025年,初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稳定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形成转型、伊利石矿业得到大力发展。

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并将**嘴乡打造成为以生态农牧产业为基础,以伊利石开发为特色,以清洁能源为支撑,以生态旅游为补充的生态型乡镇。

立足**嘴乡的规划定位和规划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结合实际情况,从空间底线、结构效率、生活品质三个方面,建立了22项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

第三章 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县级总规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第二节 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

将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功能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节 加强村庄建设边界管控

严格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等应统筹安排在村庄建设边界内。

第四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总体布局整体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心”:指****发展中心。“两轴”:即以县道523组成的经济发展轴。“三区”:指生态保护区、现代农业区、绿色**。

第四章 国土规划分区与功能结构调整
第一节 国土规划分区

1. 生态保护区

主要是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生态保护区实行分类管控,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区域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

2. 生态控制区

全镇生态控制区主要为区域内的林地、草地以及河流用地,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区内经评价在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

3. 农田保护区

主要分布在河谷地带,是全域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4. 乡村发展区

将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划为乡村发展区。

第二节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调整

落实上位规划调控目标,立足**嘴乡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统筹布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建设空间,加强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升土地使用质量。

合理调整农林用地结构。严格落实上级下达耕地保护目标。加强小滦河沿岸和镇域内道路两侧的林地保护,同时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园地、林地、草地恢复为耕地,增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能力;调整优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期末设施用地不断持续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养殖用地规模不断增大。推进畜牧养殖转型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生态防护林等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荒山荒坡造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矿山修复等,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

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保障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推动建设用地在村庄内部和城乡之间合理流动。

第五章 乡政府驻地规划
第一节 优化功能布局与用地规模

1. 乡政府驻地规模

规划对现状用地结构和规模进行修改和优化,将道路重新梳理;****基地的用地重新整理。此外,乡政府驻地范围内均衡布置公园绿地、广场,营造宜居、宜业的城乡生活空间,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生活质量。****政府驻地面积20.15公顷。

2. 空间结构

****政府驻地格局和地方特色,确定重要景观廊道布局。打造“一心、一廊、两轴、多点”的蓝绿网络格局。

“一心”即乡政府所在地,****景观中心,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标志节点。“一廊”即沿河打造“**绿岸”景观,****政府驻地滨河公共空间。“两轴”即沿路打造沿路景观,****政府驻地城乡空间。“多点”为即按照各层次服务半径布置的街头绿地等散点式绿地,以满足村民各种休闲活动的需求。

3. 用地布局

规划对现状用地结构和规模进行修改和优化,将道路重新梳理,****基地的用地重新整理。乡政府驻地范围内均衡布置公园绿地、广场,营造宜居、宜业的城镇生活空间,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生活质量。

第六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管控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1.历史文化**保护

统筹推动历史文化**保护,恢复有价值的历史信息,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嘴乡现有文物保护单位共12处,其中遗址9处,石器点2处,烈士墓群1处。

对乡域内古树名木进行编号建档,树立保护标志。**嘴乡共古树名木11棵,其中蒙古栎2棵,白榆8棵,大果榆1棵。

2.历史文化**管控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内**、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功能应以居住建筑为主,建筑外观应与街区整体风貌保持一致,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应与核心保护区范围相协调;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道路、建筑建设情况进行梳理,修复、扩建残破道路,对不符合街区风貌的建筑进行外立面改造或拆除。

3.传承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做到保护与利用相统一,转化与发展相统一,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理念与方式的创新。促进何清华剪纸的活态传承,注重传承人的培养。推动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美术、曲艺、传统工艺等多方面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多元发展,延续历史文脉。

整理和恢复镇域内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上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争取将各类散落民间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国家保护体系之中。

第二节 景观风貌塑造

1.总体景观风貌

基于自然景观构建全域山、水、林、田、草生态本底。通过小滦河生态廊道连接自然景观与人工建设景观,促进全域风貌和谐共生。规划“蓝绿交织,生态乡镇、多彩乡村”的风貌定位,构建“一带、三区”的风貌格局。

2.特色风貌分区

一带:小滦河生态廊带,加强对小滦河周边水域、湿地及生态系统的保护,防治侵占河道、湿地,制定涵养水源的保护措施。

三区:坝**原生态防护区、乡村发展风貌区、农业特色风貌区。其中,

坝**原生态防护区:加强对现有林地和草地林地的保护,防止减少林地和草地尤其是林地退化,制定林草退化和生态修复措施;

坝下京津水源地涵养重要区:立足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京津水源涵养地职能,协同推进宜林地造林、山体修复、草原保护、水土保持、水源地保护等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扩大森林、草原和湿地面积,有效提升区域水源涵养功能;

农业特色风貌区:通过农田整理,连接成片,实现规模化生产。根据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的特点,形成不同的景观特点,突出阡陌纵横的田园肌理。划定农田保护范围,****基地,保护农田肌理。

第七章 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

1. 村庄规划传导

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村庄编制单元编制村庄规划,鼓励有条件的村庄独立编制单元合并编制,合并编制的村庄单元总指标不能突破各村的合计总指标。

村庄规划必须在保证本次规划确定的三条控制线划定任务、总体格局的前提下,按照规划提出的管控要求。村庄规划必须充分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国土规划分区要求,保障生态保护区、自然保留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城乡发展区、农业农村发展区等基本分区符合本规划确定的分区占比。

村庄规划须严格依据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约束性指标,参照建设用地总规模、生态修复面积等预期性指标,确定本村的规划指标,并制定村庄的指标方案。

2. 规划用途管制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和用途,遵守不同功能空间、不同用途的转换规则,细化转换方向、条件和管理要求,加强城镇乡村、地上地下空间的统一用途管制。持续推进规划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完善用途管制监管体系,提升用途管制效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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