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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堆吻****工厂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省**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县文罗镇文罗加工物流产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集酸粉生产、观光旅游、饮食、购物及游学于一体的工业旅游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51公顷,总建筑面积22053.67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1栋3层酸粉加工1#车间、1栋4层综合楼、1栋消防水池及泵房,以及堆场和停车装卸区等附属设施。****广场区约0.64公顷,景观绿地区约0.09公顷,并布设雨水管网546米,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92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余弃方。方案在主体设计的雨水管网和绿化工程基础上,新增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土地整治及临时苫盖等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工厂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