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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硅橡胶制品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市**区****设计院
建设地点: **省**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5万吨硅橡胶制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33公顷,总建筑面积6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多栋单层及多层钢结构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综合办公楼、研发中心、倒班宿舍及配套辅助用房,基础采用桩基础及独立基础。配套建设场内道路及硬化区域约8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绿地率15%。项目同步布设雨水管网2000米及雨水口50个,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处理站。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方案采取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雨水管网等工程措施,配合景观绿化等植物措施,以及密目网遮盖、临时排水沟、洗车槽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满足硅橡胶制品生产需求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