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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广场三期(住宅地块一)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西**,主要建设内容为**23#、24#住宅楼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9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6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9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6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两栋高层住宅楼、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燃气、照明、消防等设施。项目规划建筑密度25.00%,容积率3.10,绿地率30.0%,设置机动车位246个。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4.7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2.38万立方米,填方2.38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余弃方。方案在主体设计的表土剥离、土地整治、绿化覆土、景观绿化等措施基础上,补充完善密目网苫盖、洒水降尘、基坑排水、洗车台及临时排水沟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