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陵川县绿之金二期中药精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山西-晋城-陵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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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绿之金二期中药精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3-04 16:47

山****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县绿之金二期中药精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6年2月5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和《报告书》修改补充完善内容,经研究,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绿之金二期中药精深加工项目,位于**省**市****园区(**县**镇杨寨村口对面),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3°17′20.36″,北纬35°48′42.69″,行政区划隶属于**县**镇管辖。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2659公顷。

(二)基本同意本项目执行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厂区和施工扰动区;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50636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防治效果。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到项目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主动配**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进行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批复意见、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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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