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规范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成品类)适配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现就我单位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成品类)适配定点服务机构遴选活动,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为**区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成品类)适配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医疗机构等。
按照《**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盲杖、手杖、轮椅、站立架、护理床、防压疮床垫、如厕器具、助行器、专用餐具、定位装置等成件(套)辅助器具的适配服务,涵盖需求评估、产品展示、适配推荐、适应性训练、维修养护、回访咨询等全流程服务。
申报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批登记(注册)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包括:持有编办部门批复文件、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及相关业务 1 年以上。
2.业务范围:符合行政许可部门许可的辅助器具适配经营范围,严格按照《**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开展服务,执行相关部门及专业团体颁布的辅助器具适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场地设置: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地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无障碍等国家法规和标准,环境设计适配残疾人特点,具备辅助器具展示条件,并安装稳定运行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产品质量:所提供的成品类辅助器具及零部件符合相关标准,持有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服务协议期内可合法持续供应。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及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商标注册证》(或专利许可证明)及产品合格证,确保产品来源可靠、安全合规。
5.人员配置:至少配备 2 名专职业务人员,其中不少于 1 名专业评估(技术)人员。业务人员需熟悉辅助器具适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专业评估(技术)人员需熟练掌握辅助器具性能及适配评估规范;需提供业务人员近 1 年工资流水及近 3 年社保清单,确保人员稳定在岗。
6.售后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为适配后在使用年限内的辅助器具提供调换、维修、养护等服务,及时处理残疾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开展回访和咨询服务。
7.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服务管理、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卫生防疫等内部管理制度,配备服务管理、数据录入、经费结算所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现服务全程可追溯。
8.信用记录:近 3 ****管理部****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法人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无虚假申报、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留存原件备查):
(1)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资质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3)机构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人员工资流水及社保清单;
(4)主要辅助器具适配设备、仪器清单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资质证明;
(5)内部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配置说明;
(6)《**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7)自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人员组成、服务范围、服务能力、产品型号参数及价格、售后服务方案等。
(8)材料报送地址:****康复科(**市**区晨光西街3号),联系电话:035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