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 1 | ********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 | 2026年3月6日 | 见附件 |
| 2 | ********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2026〕14号 | 2026年3月6日 | 见附件 |
| 3 | ****关于武**河道整治工程—**江右岸建设桥至莹乡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2026〕15号 | 2026年3月6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