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 2026 年 03 月 1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二期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 名:****,投标报价:4610.380676 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名:****公司,投标报价:4613.948227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 3名:****公司,投标报价:4616.413357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张琪,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陕161********18944;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陕161********17464;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亚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川150********1543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候选人公示期为 3 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3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注:异议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市**区丰登南路3号 1幢306室(丰庆公园向西 200米PM 中心三楼)王臻、王阿磊、张盼:159****5959。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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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频山大道北段 1 号
联 系 人:刘亚玲
电 话:0913-****2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丰登南路 3 号 1 幢 306 室(丰庆公园向西 200 米 PM 中心三楼)
联 系 人:王臻、王阿磊、张盼
电 话:155****5959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