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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市**街道XQ090117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中航(**)****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市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市**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9层商业楼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870平方米,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90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40平方米。主体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及基坑支护采用钻孔灌注桩结合双轴水泥搅拌桩工艺,配套建设区内道路、****停车场、给排水管网、雨水调蓄池、绿化景观及照明等公用工程。项目规划建筑密度41.5%,容积率2.50,绿地率20%,设机动车停车位51个。建设内容涵盖场地平整、基坑开挖与支护、主体结构施工、室内外装修、机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20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20万立方米(含钻渣0.15万立方米),填方0.17万立方米,借方0.03万立方米来源于商购,余方1.06万立方米运至城南镇担屿涂消纳场。方案在主体设计基础上,补充完善车辆冲洗平台、基坑顶截水沟、临时沉沙池、泥浆沉淀池及彩条布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完善区域商业服务功能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