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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养殖场改扩建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养殖场改扩建项目(阶段性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玉斗镇炉地村
联系电话:138****8530
公示内容:《********养殖场改扩建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6年2月9日开始,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